1、協商解決:這是最便捷的方式。糾紛雙方可以直接溝通,明確采光受影響的程度、范圍等,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,如給予經濟補償、調整建筑結構等。若協商成功,應簽訂書面協議,明確雙方權利義務,以免后續產生糾紛。
2、調解解決:若協商不成,可請求第三方調解。通常可以向當地的居委會、村委會、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提出調解申請,這些部門熟悉當地情況,能夠在雙方之間進行協調和溝通,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。
3、行政投訴:若采光問題是因對方違規建設導致,可向當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投訴。相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現場勘查,認定是否存在侵權行為,并責令侵權方采取相應的改正措施。
4、訴訟解決:若上述方法都無法解決,可向法院起訴。起訴前要收集相關證據,如房屋原采光情況的證明、采光受影響前后的對比照片、專業機構的采光鑒定報告等。法院會依據《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規定,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審理和判決。若勝訴,可要求對方排除妨礙、賠償損失等。
因住宅采光權糾紛起訴需收集哪些證據
1、房屋及周邊建筑情況的證據:房屋產權證等可證明起訴者對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權,明確被侵權房屋具體情況。還可收集房屋的地理位置圖、周邊建筑物布局圖、規劃許可證等,用以明確房屋與相鄰建筑物的相對位置、高度、間距等,判斷是否符合規劃要求,確定采光受影響的原因。
2、采光時間和狀況的證據: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采光測量,獲取不同時間點、不同季節的采光時長、采光角度等數據,出具專業測量報告,這是判斷采光權是否受到侵害的重要依據。也可通過專業的日照記錄儀進行長期監測,或自行記錄一段時間內每天的日照時長。同時,拍攝不同季節、時間房屋內的光照情況照片或視頻,展示采光被遮擋情況及陰影范圍,視頻能更直觀地呈現采光變化過程。
3、相鄰關系的證據:購房合同、土地使用證等能證明與相鄰方存在相鄰關系。另外,與相鄰方關于采光問題的信件、短信、微信聊天記錄等溝通記錄,可反映出雙方對采光糾紛的知曉及交涉過程,也可作為證據。
4、損失相關證據:若因采光不足導致室內物品受損,如家具因長期光照不足發霉等,可拍攝受損照片作為證據。若采光問題影響居住舒適度,導致需要額外安裝照明設備、進行裝修來改善采光等,相關費用單據可證明損失。此外,因采光不佳影響身體健康,如導致心情抑郁、免疫力下降等,相關醫療診斷證明也可作為證據,用以支持賠償訴求。
5、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:收集當地關于建筑物采光標準的規定文件等,作為判斷采光權是否受到侵害的法律依據,也可用于在訴訟中反駁對方的不合理主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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